重疾险病种定义对照台ZHONGJIXIAN.NET.CN · 规范 2020 版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

把重疾险的病种定义拆成一条条要件,
逐项对照病历

选一个病种,页面列出规范原文里的每一个判定要件:诊断依据、程度或分期、要等多久、哪些情形除外。你按病历逐条勾「满足」「不满足」「不确定」,右边即时标出还差哪几项、哪几项要拿病历核对。

依据查证于 2026-09-22每条要件附原文片段浏览器本地计算,不上传不判断个案能否获赔

规范档案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 中国医师协会

28
种重度疾病(2007 版为 25 种)
3
种轻度疾病,2020 版首次引入
190
条判定要件,本站逐条拆出
30%
轻度保额不高于相应重度的上限(2.2)

2020 年 11 月 5 日发布;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签订的成年人重疾险合同应当符合(规范 5.2)。

3.1.1.1重度疾病重度第 1 种

恶性肿瘤——重度

规范第 4 章宣传用标题〔恶性肿瘤——重度〕——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1. A总述要件(规范 3.1)此项须满足
    1. A1

      诊断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资格见 3.3.1)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3.1释义 3.3.1

      A1 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资格见 3.3.1)
  2. B诊断依据(三项都要有)以下 3 项全部须满足
    1. B1

      诊断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

      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3.1.1.1释义 3.3.2

      B1 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
    2. B2

      诊断属于 ICD-10 恶性肿瘤类别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的恶性肿瘤类别3.1.1.1释义 3.3.3

      B2 属于 ICD-10 恶性肿瘤类别
    3. B3

      诊断ICD-O-3 形态学编码为 3、6 或 9

      《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3.1.1.1释义 3.3.3

      B3 ICD-O-3 形态学编码为 3、6 或 9
  3. C不属于下列七类(病历不是这一类,才勾「满足」)以下 7 项全部须满足
    1. C1

      除外不是编码 0、1、2 的疾病(原位癌、交界性肿瘤等)

      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瘤)、2(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3.1.1.1释义 3.3.3

      C1 不是编码 0、1、2 的疾病(原位癌、交界性肿瘤等)
    2. C2

      除外不是 TNM 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

      TNM 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3.1.1.1释义 3.3.5

      C2 不是 TNM 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
    3. C3

      除外不是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TNM 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3.1.1.1释义 3.3.4

      C3 不是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4. C4

      除外不是未转移的非黑色素瘤皮肤恶性肿瘤

      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3.1.1.1

      C4 不是未转移的非黑色素瘤皮肤恶性肿瘤
    5. C5

      除外不是 Binet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1.1.1

      C5 不是 Binet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6. C6

      除外不是 Ann Arbor 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3.1.1.1

      C6 不是 Ann Arbor 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7. C7

      除外不是未转移且 G1 级或更轻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 WHO 分级为 G1 级别(核分裂像<10/50 HPF 和 ki-67≤2%)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3.1.1.1

      C7 不是未转移且 G1 级或更轻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满足 0 · 不满足 0 · 不确定 0看结果 ↓

三种核心疾病,重度和轻度的分界

2020 版把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各分两级。下面是按原文归纳的分界线,点进去看逐条要件。

恶性肿瘤

都不是编码 0、1、2:良性肿瘤、动态未定性肿瘤、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

规范 3.1.1.1 / 3.1.2.1 / 3.3.3 · 本站归纳

急性心肌梗死

都不是非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引起的肌钙蛋白升高

规范 3.1.1.2 / 3.1.2.2 · 本站归纳

2020 版比 2007 版改了什么

逐病种看两版原文 →
25→28重度病种数;新增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轻度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各设一级轻度
ICD-O-3恶性肿瘤在 ICD-10 之外加用肿瘤形态学编码,3、6、9 才算
2021-02-01起签订的成年人重疾险合同应当符合新规范

9 条通用除外责任(规范 3.2)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保单的除外范围不能超出这 9 条(规范 2.5)。

  1. 3.2.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3.2.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3.2.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3.2.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3.2.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3.2.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 3.2.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 3.2.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 3.2.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常见问题

页面会告诉我这个病能不能赔吗?

不会。本站只把规范原文拆成要件,让你逐条对照病历。最终是否给付,要看你的保险合同(等待期、年龄限定、除外责任、保额约定)和保险公司的核定;有争议时以合同和法定途径为准。

我的保单是 2021 年以前买的,按哪一版?

规范 5.2 写明,发布前已生效的合同按合同约定做好服务;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签订的成年人重疾险合同才应当符合 2020 年修订版。老保单先翻条款里的疾病定义,是 2007 年版写法的,可以到「两版对照」页看旧原文。

原位癌、甲状腺癌怎么算?

原位癌属于 ICD-O-3 编码 2,不在「恶性肿瘤——重度」和「——轻度」范围内;各公司可以另外增加原位癌责任。TNM Ⅰ期的甲状腺癌不属于重度,属于轻度疾病的六类情形之一。

勾选的信息会被保存或上传吗?

不会。所有计算都在你浏览器的这个页面里完成,不上传、不写入本地存储,刷新就清空。请不要在咨询时发送病历照片或身份证件。